| 发布日期:2026-02-21 05:23 点击次数:120 |

近日,内蒙古呼和浩特“乘客拒付车资自称司法局公职东谈主员”一事,受到柔和。12月30日,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责任主谈主员文告记者,该男人并非该市司法局系统的公职东谈主员。

视频截图。
12月28日,呼和浩特一男人因出租车司机不让在车内抽烟,拒付8元车资。视频浮现,司机拿着小票称,该男人“上车打了8块钱不给我付车资”。该男人文告:“你说了不让我抽烟对区分,(别的出租车)能抽,就你的不能。”随后,男人自称“我姓刘,在司法局上班。”
30日,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载轮廓行政功令支队获悉,出租车身贴了“十不准”,“其中就有一项是不允许车上抽烟”。责任主谈主员还称,《呼和浩特市全球格式谢却抽烟规则》第二条“下列全球格式谢却抽烟,应建造显着禁烟标示”,其中包括出租车。
同日,呼和浩特市司法局责任主谈主员文告记者,“昨天仍是清醒情况,对司法局系统各级东谈主员进行筛查后征服,该男人不是司法局的。”